合同纠纷也是常有的事,产生了纠纷得不到解决,最后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最终要提交法院。但是合同的XX一方有可能对于纠纷管辖权提出异议,不同意对方提出的解决法院,管辖权异议大家应该都了解清楚是什么情况,一般情况下管辖权异议都是需要有关部门通过书面的形式做出裁定的,那么是否可以通过口头的形式作出裁定就是大家关注的重点之一。下面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总结归纳一下口头合同纠纷能提管辖权异议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大家了解管辖权异议是否可以口头裁定等方面的知识有所帮助。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答辩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被答辩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答辩人诉被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现因被答辩人对本案提出管辖异议,答辩人特对其异议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依据2015年8月20日签订《买卖合同》主张贵院无管辖权,没有法律依据。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2015年8月20日签订《买卖合同》明确约定有效期限为2015年8月20日至2016年8月19日。由此可见,该合同在2016年8月19日已期满终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期满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即终止,故在该合同期满终止后所发生的交易行为不能依据该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被答辩人依据2015年8月20日签订《买卖合同》的约定,主张贵院无管辖权,没有法律依据。
二、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文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诉***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基于以下理由特依法向柜员日出管辖权异议,理由如下:
一、《协议书》并没有约定此纠纷有****人民法院管辖,而只是约定了由“***法院裁决”,实际上并不存在“***法院”。
二、贵院所在地A并非本案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及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此条规定的只允许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不允许约定超出以上范围的法院管辖,因此,《协议书》管辖约定的条款应是违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无效条款。
三、*****
综上所述,申请人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望贵院依法采纳。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来源: 杭州借款合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