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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有哪些?
2018年7月13日  杭州借款合同律师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来源: 杭州借款合同律师  


钱勇吉——杭州借款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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