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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印章不适用哪些情形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
2023年8月31日  杭州借款合同律师

 钱勇吉,杭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电子印章不适用哪些情形

  电子印章不适用哪些情形电子印章或者说电子签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除了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电子文书的情况,都可以约定使用电子印章。下面由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不适用电子印章的相关内容。


  电子印章不适用的情形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3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以下情形不适用电子印章:


  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2、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3、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电子印章的法律特征


  电子签名是电子形式的数据,是与数据电文相联系的用于识别签名人的身份和表明签名人认可该数据电文内容的数据。


  电子签名是基于国际PKI标准的网上身份认证系统,数字证书相当于网上的身份证,它以数字签名的方式通过第三方权威认证有效地进行网上身份认证,帮助各个主体识别对方身份和表明自身的身份,具有真实性和防抵赖功能。与物理身份证不同的是,数字证书还具有安全、保密、防篡改的特性,可对企业网上传输的信息进行有效保护和安全的传递。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如若发现之后有些情形在合同的内容中没有规定完全,这时双方是可以重新再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的。那么,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

  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


  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文

  甲方: 协议前提:


  1、乙方愿意成为甲方员工,将其智慧贡献给甲方事业,受雇于甲方不违反其任何约定或法定义务,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订立本合同。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乙方知晓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录用条件、岗位要求以及其他相关的情况。


  4、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保证其执照、证件或资格在受雇期间的维持。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权对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适当调整,乙方应当服从。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工作时间


  双方约定实行计时工作制的,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将安排乙方补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用;乙方自行加班的,根据甲方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安排,乙方属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甲方不再作加班处理。


  教育培训:


  甲方有为乙方提供学习条件的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提供的各项培训,以提升自身素养与职业技能/乙方自愿参加甲方提供的培训,正常工作时间外安排的培训不计入加班时间。


  规章制度:


  1、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合理规章制度送达条款:


  1、甲乙双方向对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对方均应配合签收,否则发送方以可确认收悉的方式,邮寄至劳动合同首部载明的甲方地址、乙方现住址或户籍地址,邮件一旦发出,即视为送达。


  2、乙方被证实确实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应在处分通知上签名确认,拒绝承认犯错的,可由人事部门主管会同其上级、同事证明人签字,处分仍然生效,处分通知并将在甲方公告栏公告,乙方认可上述方式的法律约束力。


  以上内容为劳动合同补充内容,是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也是一样,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合同的补充协议,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前期签订主合同的内容。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来源: 杭州借款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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